根據國務院辦公廳17日發布的“關于加快鋼鐵產業結構調整的意見”,中國將不再批準和記錄任何擴大產能的鋼鐵項目,直至2011年底。意見還指出,要進一步提高鋼鐵工業集中度,建立健全進口鐵礦石價格形成機制。
認為鋼鐵行業是節能減排潛力最大的行業,有必要將抑制鋼鐵生產能力的過度增長作為實施節能減排的重中之重。除國家批準開展前期工作的項目外,2011年底前不得批準或者申請擴大產能的鋼結構項目。所有新建和改造項目均應嚴格依法審批。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應率先組織自2005年以來建設的鋼鐵項目的清理工作。
意見明確界定了鋼鐵企業兼并重組的工作目標。我們必須支持各類鋼鐵企業按照市場化運作,企業咨詢,政府引導的原則進行并購。支持大型鋼鐵企業集團開展跨區域,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組,鼓勵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繼續推進兼并重組該地區鋼鐵企業,進一步提高中國鋼鐵工業集中度,培育3-5強國際競爭力,6-7大型鋼鐵企業集團實力雄厚。力爭將國內十大鋼鐵企業的鋼鐵產量比例從2009年的44%提高到2015年的60%以上,將鋼鐵產業結構調整推向新的水平。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及時制定并報告2010年至2011年區域鋼鐵企業兼并重組方案,經工商和信息化部協商后與有關部門,組織實施。
根據要求,我們將及時完善和落實促進鋼鐵企業并購的政策措施。在項目審批,土地供應,貸款信貸,資本市場融資和國有資本管理預算支出方面,應加強對企業兼并和收購的支持。對于國有鋼鐵企業由于分階段經營業績下滑和債務比率上調的重組,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應在確定年度評估和期限評估目標時作出相應調整。鋼鐵企業兼并重組必須依法有效規范經營,保護投資者和員工的合法權益,維護金融機構的合法債權,有效防止國有資產流失,維護企業和社會的穩定。
意見指出,建立長期穩定的鐵礦石進口渠道。相關行業協會和商會應加強與各鋼鐵生產和貿易企業的磋商,建立和完善進口鐵礦石價格形成機制。有關部門要積極創造條件,支持國內用戶和國外供應商加強協調配合,建立長期穩定,互利的合作關系,保持進口鐵礦石合理的價格水平。
這些意見鼓勵促進國內礦山的有序建設和發展,加快鐵礦資源的開發和整合,優先考慮符合鋼鐵產業政策的鋼鐵企業和大型礦業企業的鐵礦石開采權。我們將利用現有的扶持政策支持大型鐵礦的技術改造和綜合利用。